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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平面設計系列講座 第十二講: 設計與制作應用之 設計與色彩 主講:黃炯青
二.設計與色彩 在這里談色彩也許是多此一舉。因為從事設計工作的人在進入美術與設計的初級階段,就從老師和書本里掌握了有關色彩學知識,尤其是在寫生色彩和裝飾色彩學的學習中親身體驗色彩與色彩之間的微妙關系,而在實際運用中,大多忽視如何準確地將色彩的基本知識運用到平面與印刷實例的實際工作中,特別是電腦工具產生后,更多年輕的設計者僅依賴于熒屏中的色譜點擊色彩,往往將設計作品形成印刷品后大相徑庭,后果不堪設想。因此,有必要就色彩這個話題結合平面設計的實際工作再釋述如下幾個問題。
(一)色彩學的起源及其原理 很久以前,人們對宇宙間變幻萬千的色彩始終無法理解,因此,對色彩的理解只能依靠宗教觀點來對待。直至1676年英國科學家牛頓利用三棱鏡將太陽分解成赤、橙、黃、綠、青、藍、紫的七色光譜的解析后人們才有了一個科學的認識。 太陽的彩色光譜被牛頓發現之后,色彩學才有了一個科學的認同,并逐步設立了色彩方面的科學研究部門,這些研究仍然以牛頓的光子色譜為原理。只是在傳播方面更廣泛些,研究更深入些了。直至1860年英格蘭麥克斯威爾創立了色盤中間的混合色,1914年法國的奧斯特瓦德創立了圓錐色立體,1929年美國的蓋塞爾又創立了蓋塞爾色立體,這些為后來的寫生色彩學、裝飾色彩學及心理色彩學的體系建立作出了重大貢獻。

(二)色彩的物理學 展現在人們眼前的日、月、山、土、樹木、天空、水、動物、植物等的色彩豐富多彩。據專家考證,宇宙間存在的色彩有1,900萬種。 正常肉眼可辨的約680種,人可見的顏色由兩種相互的作用。一是照在物體上的光與物體相互作用;二是物體的反射光和人眼的相互作用。光是一種電磁體,不同顏色的光有不同的頻率,盡管它有各自不同的頻率,但波速是一樣的;人眼見到的光叫可見光,因此,色彩是由光所決定。光有二種,即自然光(天源光、日、月、星等)與人造光(電燈、火光等),色是光賦予的,可以想象一下,如果閉上眼睛或者物體沒有光的照射,便就沒有了色彩,色彩學中常提到的一句話“有光便有色,無光便沒有色”,這是鐵的真理。
(三)加色法與減色法混合原理 色光三原色的加色混合是指不同波長的光波交叉照射形成新的感覺。若以色光三原色按不同比例混合,幾乎可以得到自然所有的色彩。色光的混合射點是混合光越多,明度越高。全部色混合便得白光;若紅色與綠色混合得到黃色光;紅色與藍色混合得到品紅色光;藍色與綠色混合得到青色光(見圖)。 色光三原色的減色混合同樣可以產生許多顏色,但依設計色彩學之明度、色調、飽和度要求,則是有些顏色無法達到。因為色料混合的結果可使明度和純度大大降低。混合愈多,被吸收的光越多,明度越低,越近于黑色。品紅色色料是由于吸收了日光中的綠色光混合而反射下的紅藍色光-品紅色,這品紅色和被吸收的綠色光混合,即可還原于白光,從色彩的混合原理,綠與品紅互為補色。黃色色光是因為吸收了日光中的藍色而混合成黃色,因此,黃色和藍色互為補色。青色是它吸收了日光中的紅色光,反射余下的紅綠光和藍色光混合成青色光,同樣,紅與青色互為補色。這正表明了色光三原色是色料三原色的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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